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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玉米烙


廖挽星如愿以偿地加班到临近七点,然后挤在晚高峰人头攒动的地铁车厢里,又度过了漫长难熬的一个小时,快八点时,终于站在了饭店门口。

        这个饭店怎么说呢,正门宽得能让一辆加长林肯横着开过去,灯光鹅黄色,映射在落地玻璃窗上,亮得三百米开外都能意识到它鲜明的存在感。门前台阶上还铺着宽度超过五米的红色地毯,廖挽星眉头一皱差点以为自己要上电影节了。

        这就是那种,土豪暴发户们最爱去的、大厅天花板一定吊着一个巨型水晶吊灯、两侧一定是木质或大理石质的旋转扶梯、大气与土气并存、无论是高级红酒还是平价大杂烩都能点到的,那种大饭店了吧。

        廖挽星硬着头皮走过门前铺着红毯的那近三十级台阶,在左右两侧六个身披红色绶带的门童高亢的“欢迎光临”声中,步入了饭店,然后果不其然地看见了悬在头顶的水晶吊灯和左右的旋转扶梯。

        就冲着这不出意料的品味,她有自信回家能和笨猪吐槽两个小时。

        虽然廖挽星刚确认加班时就已经跟李成溪报备过了。但期间李成溪还是给她发了三条微信,分别在晚上七点、七点半和八点,三条都是“什么时候到?”五个字加一个标点符号,一笔一划都透露着严谨的生分和毫不掩饰的不耐烦。

        而廖挽星也不厌其烦地将“八点左右”四个大字回了三遍。

        说来也奇怪,大学的时候廖挽星和李成溪并不熟悉,这次参加同学会的人里,无论是和她同窗了六七年的蒋皓、江莺,还是她的大学室友林英,就算是张曦,都要比李成溪来得相熟一些。

        廖挽星觉得曾经的自己一定想破脑袋都想不到,多年后联系自己参加同学会的人会是李成溪。

        在服务生殷勤的领路下,她找到了包间,还想在门口踟蹰一会观望一会,却没想到那服务生一脚踏进了包间,并在里面做出了一个“请进”的手势,然后廖挽星一抬头,就看见整个大包间里三大张圆桌四五十号人陆陆续续地看了过来。

        突如其来的几十道目光让廖挽星觉得心里发毛,尬笑都不会了,突然无比后悔自己加班的这个决定,这一瞬间的尴尬,并不比一两个小时的如坐针毡好受。

        “来了?坐吧。”目光顺着声音寻过去,廖挽星看见了坐在离门口不远处的李成溪,从座位上站起身来招呼她。他身边的位置上坐着张曦,那个从始至终没有转过身看过来的人。

        不过毕竟房间里有近五十个人,大家的焦点不可能一直聚焦在一个人身上,所以很快,由那些并不太在意廖挽星的人带头,各个小团体间略显嘈杂的谈笑就又开始了。

        廖挽星朝李成溪走近些,在重新热闹起来的包间里压低声音,询问自己的座位在哪里。李成溪脸依旧是一脸不太真诚的微笑,指了指圆桌的另一头:“那边,给你留的位置。”

        廖挽星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心情一下子又沉重了几分,有一个理性的声音在脑海里不断地提醒她在这种场合要笑要坦然,可她还是紧张了,呼吸无法控制地变浅,双脚也沉重地无法迈开。

        她看着圆桌的另一头,蒋皓起身拉开了身边的座椅,然后看向这边招手,笑得一脸灿烂,大方坦然。

        他说:“这边还空着。”

        廖挽星难以置信地看向了身边的李成溪,想用眼神质问你们是存心的吗就给我留这么个位置吗什么仇什么怨这么想看我出丑吗?

        李成溪毕竟是个聪明人,把脸移开,一脸淡定地坐回座位,装模作样地夹菜,丝毫不给廖挽星眼神交流的机会。

        虽然不知道安排座位的人存的是什么心但是廖挽星却真切地感觉自己被冒犯到了。那感觉不爽怎么办呢?她只花了一秒来整理这些信息,很快就挤出了一个假笑,从容地迈开步子绕过被席卷过一遭的餐桌,来到了蒋皓的身边。

        “谢谢。”她觉得自己把慌张掩饰得非常出色。

        廖挽星有个没什么大用的“超能力”,就是靠心理暗示改变自己的意志,就比如她现在在心里不停地告诉自己“我对这个人一点感觉都没有了,看看这一颗万年寸头,简直像极了欧洲刺猬,自己可能对一只欧洲刺猬念念不忘吗?不可能!”这么一通有的没的想下来,她居然真就觉得心情平复了一些,撕开餐桌上的湿纸巾擦了擦手心的汗。

        比起一些不重要的人的想法,更应该在乎晚饭要吃什么。

        她拿起筷子盯着桌上大盘小盘十几道菜看了一会,虽然少的只剩下一口,但多的还有剩个半盘,后上的玉米烙和酒酿圆子看起来更像是没动过一样。

        四周的人酒足饭饱,除了对面的张曦似乎还没吃饱,重复着夹菜吃菜的动作,其他人都纷纷放下筷子只顾着聊天,一桌的好菜剩下不少,廖挽星当即就转桌夹了一块玉米烙。

        低头准备吃的时候,视野里突然多了一只碗,碗里盛着一颗狮子头和几块拔丝红薯,一只手正将那碗推过来。

        廖挽星无需看到那人的脸,也知道这手是谁的,坐在自己右手边的,只能是蒋皓。

        她沉住气,抬头看向身侧,自以为很争气地牵起一个笑容。

        “给你留的,是你喜欢吃的吧。”蒋皓笑说。

        “谢谢。”

        道谢还是要说的,但廖挽星真没想起来自己有过哪个时期特别喜欢吃红烧狮子头和拔丝红薯的,虽然也并不讨厌吧。

        她垂着目光,觉得嘴里的玉米烙嚼着并不香甜,也不咸,没什么滋味。她讨厌大喜大悲,也不是个容易情绪激动的人,她觉得所有的情绪,无论好坏,都该是有延迟的,是缓慢涌上心头的。

        比如说现在,她嚼着那块干巴巴又糯唧唧口感无比诡异的玉米烙想起了一件事,拔丝红薯吧,是江莺曾经最喜欢吃的菜。

        她突然又觉得这个包间里未免有些吵闹了,惹人心烦。虽然四五十个人挤在一个会场里显得嘈杂是在所难免的,可毕竟在场的大家都是奔三的成年人了,应该到了什么事都喜欢藏着掖着的年纪了吧,哪来这么多谈笑可言。

        想罢,她抬头装作不经意似得寻找着吵闹的源头,隔壁桌在玩真心话大冒险,圆桌中央的酒瓶似乎转到了一个喝得满脸通红的男人面前,那人拍桌站起,撸起袖子,似乎很是兴奋:“我选大冒险!”

        廖挽星想了很久也没想起来那人的名字。

        远处的一桌似乎更加闹腾,半桌的人都站着,举着酒杯正你一言我一语,说着些恭维的话,由于距离稍远她听不清那些人在说什么,只能听到蜜蜂般嗡嗡的声音。

        视线最后才落回她自己这桌,虽然不知道这座位是谁排的,但不得不说,确实是下过功夫的。张曦李成溪,蒋皓林英,她认识的人大都聚在这一桌,除了江莺,她没有来,或许是没被邀请,又或许是被邀请了却不愿赴约,没人知道。

        大学毕业后不到一年,江莺和蒋皓就分手了,个中缘由什么的廖挽星就不清楚了,只记得看到江莺那条暗示分手的微博后去询问过,得到的回复是:“我和他的事情还需要跟你解释吗?”

        是的,不需要。

        于是当时已二十三岁高龄的廖挽星终于参透了一个道理:人这辈子最忌两件事情,一件是自作多情,另一件是多管闲事。

        一件是蒋皓教会她的,另一件就是江莺教会她的。这么想想,廖挽星倒也挺感谢他们的,毕竟能算得上人生导师了。

        “好久不见,差点就认不出来了。”蒋皓一手撑在桌上,侧着头看她。

        “是啊,有……五年了吧。”廖挽星附和道。

        “是六年。”蒋皓浅浅笑了一下,更正了她的回答。

        “是吗?记不清了。”廖挽星不敢与之对视,赶紧夹了一块牛肉塞进嘴里,作势费力地咀嚼着。

        省得说话。

        “对了,我们加下微信吧,之前一直联系不到你。”蒋皓说着就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了手机。

        废话!大哥您醒一醒,当年是我把你删除了啊,您不记得了吗?廖挽星心里吐槽声一刻不停,手上倒是不敢真给怠慢了,乖乖掏出手机准备扫二维码,毕竟什么愁什么怨要记恨个七□□十年呢是吧。

        而且当年蒋皓他做错什么了吗?他又不是脚踏两条船劈了腿,他甚至连备胎都没让自己当,堂堂正正地拒绝了自己。倒是自己脑子一热就把人给删了,没礼貌不说,还显得心眼小。

        那时候的廖挽星以为,真正喜欢过的人,再多看一眼还是会舍不得。明明是朋友的男朋友,却会想要拥有,那多难受啊,瞄一眼头像都是负罪感。于是为了让自己好受点,自私的廖挽星二话不说就把“别人的男朋友”给删了。

        但现在不一样了,至少廖挽星觉得自己不一样了,她已经是个有自制力的成年人了,想喜欢上一个人还挺难做到的,但想不喜欢一个人可就太容易了。

        想想那人的缺点,想想经营好一段关系要耗去的金钱与精力,想想繁重的工作与生活,你就会觉得没有谁是真正不可或缺的了。

        说不在乎,就能真的不在乎。这是廖挽星为数不多的过人之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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